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清河分院党员
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谈心活动要求
各党支部:
为确保在分析评议阶段中所开展的“谈心活动”的工作取得实效,真正达到结合实际、针对性强、解决问题,在谈心活动中能够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做到与人为善,坦诚相见,以利于沟通思想,增进团结,找准问题,形成共识的目的,对谈心范围和人员做以下要求:
一、党员个人谈心要求
1.党总支书记、院长:与分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、所主管部门的主管及分院各党支部书记、其他部门的党员、群众谈心。
2.党总支副书记、副院长、党总支委员:与分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、所主管部门的主管及相关部门的党员群众谈心。
3.党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:与主管领导、本支部的党员、群众及相关部门的党员、群众谈心。
4.一般党员谈心:与主管领导、本支部的党员、群众及和本人工作相关联部门的党员、群众谈心。
二、支部谈心要求:与群众谈心范围要包括非党干部、其他民主党派人员和学生。
1.支部与党员谈心要达到100%。
2.支部与非党中层干部和民主党派人士谈心要达到100%。
3.支部群众在15人(含)以下的,谈心要达到100%;群众在16-30人的谈心不低于70%;群众在30人以上的谈心不低于50%。
4.与学生有直接关联的部门和党员要相应与部分学生谈心。
附:党支部开展“征求意见、谈心活动”比例要求
清河分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2005年3月30日